《全國海洋標準化“十三五”發展規劃》解讀
記者:《規劃》的發布實施有什么重要意義?
林山青:當前是實施“海洋強國”和“一帶一路”戰略的關鍵期,也是國家標準化工作改革的攻堅期。海洋標準化是一項基礎性、戰略性工作,對提高海洋治理水平和海洋工作質量非常重要。新常態下,我國海洋標準化工作面臨的主要矛盾是,海洋領域經濟社會發展日益增長的標準需求與海洋標準有效供給嚴重不足之間的矛盾。制定和實施《規劃》,既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我國海洋事業和標準化事業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也是促進海洋標準化自身健康發展的必然要求。具體來說,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盡快滿足海洋強國建設對標準化的迫切需求。國民經濟十三五規劃明確“拓展藍色經濟空間”,提出壯大海洋經濟、加強海洋資源環境保護和維護海洋權益。當前海洋事業的快速發展對標準的需求非常旺盛,海洋標準化要加快布局,將標準化深度融合到海洋經濟調控等五大工作體系中,為“智慧海洋”等重大工程建設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撐和保障。海洋標準要樹標桿、保底線,海洋標準的水平要反映海洋發展的水平。
二是在海洋領域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標準化改革精神。標準化改革是我國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舉措之一,去年國務院相繼出臺了《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和《國家標準化體系建設發展規劃(2016-2020年)》等文件,國家標準體系向二元結構轉變,標準水平向中高端邁進,標準化工作布局向國際拓展。在這樣的大背景下,海洋標準化要大力推進改革創新,盡快轉變管理職能和方式,形成政府引導、市場驅動、社會參與、協同推進的海洋標準化新格局。
三是通過標準化深化海洋國際合作和推進“一帶一路”戰略的實施。發達國家和主要新興經濟體國家加快在海洋等關鍵領域的新一輪國際標準布局。隨著海洋在國際政治經濟格局中的作用日益突出,我國參與全球海洋治理和深化海洋國際合作,對海洋國際標準化的要求越來越高。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建設,要求我國海洋標準加快“走出去”,來帶動我國海洋新技術、新裝備、新產品、新服務“走出去”,通過標準化實現與沿線國家的多雙邊合作和互聯互通。
四是加快推進依法治海和促進我國海洋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國家將標準定位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基礎性制度,是我國經濟活動和社會發展的技術支撐。依法治海要求標準成為涉海法律法規的技術支撐和重要補充。加強海洋標準的制定、實施和監督,在海洋治理能力和水平的提升中是必不可少的條件。
因此,統籌和加強海洋標準化工作十分必要和迫切。我們要加快完善管理制度機制,構建新型海洋標準體系,著力提升海洋標準化能力水平,解決海洋標準化不適應、跟不上的問題,構建新型海洋標準體系,不僅要加快海洋標準的制定,更要把海洋標準的實施和監督落實到位,兼顧國內發展與國際接軌,提高我國海洋標準的國際化水平。
記者:《規劃》有哪些特點?
林山青:《規劃》著眼于國家戰略、海洋需要、改革要求和現實條件,緊跟當前的發展形勢和要求,注意了與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國家標準化規劃、標準化改革方案和我局“十三五”發展與改革規劃等政策的銜接,把握好海洋標準化工作的階段性特征,充分考慮國際國內發展形勢需求和海洋標準化薄弱環節。#p#分頁標題#e#
《規劃》總體上有3個特點:一是需求引領與問題導向相結合。既滿足海洋事業發展對標準的迫切需求,與國家十三五有關規劃緊密銜接,又解決海洋標準化自身發展的主要問題。二是繼承發揚與創新發展相結合。既總結好海洋標準化“十二五”發展規劃工作成果和成功經驗,又著眼于海洋標準化體系建設長遠布局和創新發展,明確了“十三五”時期海洋標準化工作的目標和重點。三是堅持國內發展與走向國際相結合。既把握好國內海洋事業發展形勢對海洋標準化工作的階段性要求,又積極謀劃和參與國際海洋規則的制定,提高我國參與全球海洋治理和深化國際海洋合作的制度性話語權。
記者:《規劃》的定位和發展目標是什么?
林山青:《規劃》定位為“十三五”時期海洋標準化工作的綱領性文件,牢固樹立五大發展理念,貫徹落實國家標準化改革要求,緊密圍繞海洋事業發展需求,準確把握“十三五”海洋標準化的階段性特征,加強對薄弱環節和重點領域的布局,堅持“抓改革、促創新、推融合、強基礎”的海洋標準化工作方針,以支撐藍色經濟空間拓展為主線,以海洋科技創新為驅動,大力推進海洋標準化改革和創新發展,加快完善海洋標準化體系,加快標準化在海洋事業各領域的普及應用和深度融合,運用“海洋標準化+”效應,充分發揮海洋標準的基礎性、戰略性和引領性作用,為我國海洋工作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和共享發展提供堅實的技術支撐。
《規劃》從海洋標準化的發展方向、作用和影響力等角度考慮,提出了總體目標,即到2020年基本建成支撐海洋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具有中國特色的海洋標準化體系,海洋標準化機制更加健全,海洋標準有效性、先進性和適用性顯著增強,海洋標準服務發展更加高效,海洋標準化全面融入經濟富海、依法治海、生態管海、維權護海和能力強海五大海洋工作體系。同時,按照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原則,提出了具體目標:組織制修訂海洋強制性國家標準10項、海洋推薦性國家標準超過70項、海洋推薦性行業標準超過400項;實現海洋標準體系更加完善、海洋標準化效益更加明顯、海洋國際標準化水平顯著提高和海洋標準化基礎更加夯實;展望到2030年我國進入世界海洋標準強國行列。
記者:《規劃》確定了哪些任務?
林山青:《規劃》對今后一個時期海洋標準化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主要任務的設定與《國家標準化體系建設發展規劃(2016-2020年)》主要任務基本保持一致,在落實國家標準化政策的同時,充分考慮海洋標準化工作實際情況,實現海洋標準化改革創新發展,滿足海洋工作對標準的迫切需求。《規劃》明確了“十三五”期間海洋標準化的六大任務:一是優化海洋標準體系,二是推進海洋標準實施,三是強化海洋標準監督,四是提升海洋標準化服務能力,五是加強海洋國際標準化工作,六是夯實海洋標準化工作基礎。
此外,《規劃》從國內和國際的角度出發,還確定實施兩大工程:一是“海洋標準化+”工程。按照國家“標準化+”戰略行動部署,結合海洋事業發展需求,將海洋標準化全面融入海洋工作體系,逐步推進在海洋重大工程和重大專項實施時標準先行,提出了海洋標準化+海洋經濟調控等7個子工程,以實現海洋標準化與海洋工作的互動支撐和融合發展。二是中國海洋標準“走出去”工程。結合“一帶一路”戰略實施和標準聯通“一帶一路”行動計劃要求,立足于海洋經濟發展和國家權益維護的需求,提出了海洋國際標準的制定等5個子工程,加快推動我國海洋標準“走出去”。#p#分頁標題#e#
記者:為貫徹落實《規劃》,國家海洋局今后將采取哪些具體措施加以推進?
林山青:《規劃》圍繞發展目標的實現,充分考慮海洋標準化現狀問題和形勢需求,從健全領導協調機制、建立多元化投入機制和加強規劃實施評估等3個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有兩點需要特別說明的是:
一是從多個層面加強領導與協調。在國家層面,強調充分利用國務院標準化協調推進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平臺,加強涉海部門標準化工作的協調合作。在部門層面,建立國家海洋局海洋標準化領導協調機制,負責重大事項決策。在沿海地方層面,要結合實際加強地方海洋標準化工作,強化海洋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實施。在各企事業單位層面,要加強協調和配合,積極參與海洋標準化工作。此外,考慮到海洋工作的特點,還要探索建立軍民融合海洋標準化工作機制。
二是落實行之有效的多元投入保障。當前海洋標準化經費嚴重短缺,需要廣泛動員各方力量,多渠道籌措資金。為確保《規劃》的順利實施,特別是保障重大工程落實,多元化投入機制具體包括:申請國家科技計劃項目支持、國家海洋工作專項支持、國家標準化經費支持、由國家海洋局機關各部門和局屬有關單位以及其他涉海有關單位將有關的海洋標準項目列入年度預算支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