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史上最嚴環保法規”實施一年 全市罰款1631萬
【連網】(記者 顏旻 通訊員 王從帥) 2015年,新《環保法》正式實施,一年來,這一被公認為“史上最嚴環保法規”在港城落地效應如何?筆者昨日從市環保局獲悉,2015年,全市共實施行政處罰332件,罰款1631萬元,同比分別增長18.57%和33.69%,在嚴懲重處環境違法行為同時,有力維護了群眾環境權益。
2015年以來,隨著新《環保法》及其配套辦法的實施,市環保部門堅持嚴格執法鐵面問責,結合環保大檢查等專項行動,依據新環保法,采取按日計罰、限制生產、停產整治、移送拘留、移交司法等方式,實施限制生產、停產整治78件,查封扣押15件,移送行政拘留26起,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機關6起,涉案13人。
“新《環保法》無疑是環保執法的最強利器。”市環保局副局長徐傳東表示,新法大大增加了環境違法成本,對違法行為人和單位震懾作用明顯。“處置案件數量大幅提升就是有力的佐證,新法賦予了環保部門更多更加嚴厲的手段。”以新《環保法》最為引人注目的按日計罰為例,去年,兩家違法企業被處以按日連續處罰,均創下了歷史之最。其中,連云港堿廠因違法排放大氣污染物受到罰款處罰,被責令改正仍拒不改正,被依法予以按日連續處罰,處罰金額高達100萬元,成為我市環保史上處罰之最高額度;連云港興鑫鋼鐵有限公司被按日累計處罰達94.5萬元,成為我市鋼鐵行業環保處罰之“最”。
據了解,新《環保法》對違法排污的界定更加清晰,在取證、信息公開等方面作了明確說明,大大提升了環保依法行政能力,使環保執法行為更加透明公開。自2015年3月開始,市環保部門開展了前所未有的環境保護大檢查,共查處違法建設項目1755個、違法排污企業749家,責令停止建設171家、停產313家、限期整改432家,關停取締違法企業136家。“我們把環保大檢查與實施新《環保法》緊密結合起來,公安、環保等部門建立聯動執法工作機制,通過實行‘不定時間、不打招呼、不聽匯報,直奔現場、直接檢查、直接曝光’,對排污單位、工業園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紅線保護區域開展執法檢查,嚴厲查處環境違法行為。”徐傳東說。
在加大違法案件處罰的同時,我市還通過信用體系建設等非處罰手段倒逼排污企業守法經營,根據企業信用評價結果推行環保黑名單制度,以經濟手段來倒逼企業強化污染治理工作。環保會同物價等部門對被列入黑名單的企業實施差別化水、電價政策。工商部門取消列入黑名單的企業進入江蘇名牌產品評選資格,經信部門取消列入黑名單的企業參加誠信企業評選資格。“通過激勵和懲戒政策,重點以經濟手段為主,使企業環保信用評價效能進一步放大,懲戒之舉促使企業加快‘治本’性的升級改造,提高環境管理水平。”徐傳東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