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廣東省公務員考試報考常見問題指南
2016年廣東公務員考試即將啟動,對于報考,考生也向廣東公務員考試網咨詢了很多問題,在此,廣東公務員考試網根據2015年報考的常見問題,特為考生匯總整理2016年廣東公務員報考常見問題指南。 1.2016年廣東公務員考試報名時間 預計2016年2月啟動,可參考歷年時間安排。 點擊查看:廣東省考知識:廣東公務員考試時間安排 2.2016年廣東公務員考試戶籍要求? 廣東縣級以上公務員招考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以上(個別特殊職位放寬到高中、中專)人員。非廣東常住戶口(生源)報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以上學位的人員。 3.珠江三角洲具體包括哪些地區? 江三角洲”指在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東莞、中山、江門市及惠州市(即惠城區、惠陽區、惠東縣、博羅縣)、肇慶市(即端州區、鼎湖區、四會市、高要市)等9個地級以上市(不含惠州市的龍門縣和肇慶市的廣寧、德慶、封開、懷集縣)。 4.2016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報考? 2016年畢業的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區報考,委培生原則上不得報考。如委培或定向單位同意其報考,應當由委培或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報考。 5.招考專業有何要求? 報考人員應按廣東公務員考試專業目錄中的名稱和代碼選擇相對應的職位報考。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 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考職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報考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考。如專業目錄中的“企業管理(含: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A120202)”,某職位設置為“企業管理(限:財務管理)(A120202)”,則此專業中財務管理方向的報考人員方可報考,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方向的報考人員不可報考。除專業目錄中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職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職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職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非珠三角地區基層法檢兩院的法律業務職位均無專業限制;其他縣級以上法檢兩院的法律業務職位如有具體專業要求的,不接受相近專業報考。 報考人員須按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如實填寫報名表,未如實填寫的,造成報名系統無法識別以及其他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自負。 6.報考人員最高學歷專業與招考職位要求的學歷專業不同,可否用非最高學歷專業報考? 2016年國內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可以用非最高學歷專業報考,但須同時提供有效的應屆畢業生材料和符合招考職位專業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 7.無學位證書可否報考? 職位要求取得相應的學位證書不得報考,無要求的可以報考。 8.成人教育可否報考? 除報考鄉鎮選調生須為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以外,其他學歷既包括全日制教育學歷,也包括電大、夜大、函授、自考、網絡等在職或成人教育學歷。 9.留學回國人員報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公告》中規定的材料外,還須于2014年2月14日前取得相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及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學歷認證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學歷認證材料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等,應在面試前資格審核時與其他材料一并交招錄機關審核。 #p#分頁標題#e# 10.獲“雙學位”的報考人員,是否可以用第二專業來報考職位要求的專業? 獲“雙學位”的報考人員,可用第二專業報考山區縣的職位。山區縣包括:從化市、南澳縣、仁化縣、南雄市、始興縣、翁源縣、新豐縣、曲江區、乳源縣、樂昌市、東源縣、和平縣、龍川縣、紫金縣、連平縣、梅江區、梅 縣、蕉嶺縣、大埔縣、豐順縣、五華縣、興寧市、平遠縣、惠東縣、龍門縣、海豐縣、陸河縣、陽春市、高州市、信宜市、高要市、廣寧縣、德慶縣、封開縣、懷集縣、清新縣、英德市、佛岡縣、連山縣、連南縣、連州市、陽山縣、饒平縣、潮安縣、普寧市、揭西縣、新興縣、羅定市、郁南縣、云安縣。 建議考生可參考廣東公務員考試全套輔導資料(http://b.xinsixue.com/)進行全面系統的復習備考。
